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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
那句“不是他作案,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”,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,人是愣住的。 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两个人,前前后后说了几百遍“我没干”,法医的DNA说他们没干,现场物证也说他们没干,只有那几份被打出来、改出来、对答案对出来的“详细口供”,被当成了压死人的最后一根稻草。 说这话的人,当年是全国媒体追着吹的“中国第一女福尔摩斯”聂海芬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懂一点办案常识的人都知道,科学证据是“铁”,口供充其量是“绳”。可在她那里,这个顺序被彻底翻转了:只要口供说得够细,物证不对,那就是物证“有问题”;只要故事讲得够圆,逻辑不通,那就是你“还没想起来”。 这套逻辑,最终换来的是,两个平头老百姓,被关了3596天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2003年5月18号,夜里一点多,杭州郊外的路灯昏昏沉沉。 安徽司机张高平,开着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货车,从上海往杭州方向赶。副驾驶坐的是侄子张辉,刚二十出头,小伙子困得脑袋直点。路边一个瘦瘦的女孩举着手,一看就是见惯了夜路的样子,冲着货车招呼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“去杭州不?捎我一程。” 女孩叫王冬,17岁,同乡。穷人出来打工,不敢夜里一个人瞎走,遇上老乡搭把手是常事。张高平也没多想,让她上了车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到杭州西站,他把车靠边停下。王冬说先借个小灵通给朋友打电话,说明自己到了,再打个出租去找那边的人。讲完感谢几句,下车时把电话还回去,背个包往黑暗里走,慢慢消失在视线里。 如果人生是电影,这里该出字幕了:“普通人一天的结束”。 谁能想到,两天后,王冬的尸体在城郊水沟里被发现;再过三天,正在高速上老老实实跑车的叔侄俩,被警车当场拦下,按在地上,双手抱头。 “你们涉嫌强奸杀人。”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很多年后,张高平说起那一刻,还在摇头:“我当时第一反应,就是他们是不是认错人了。” 案件真正可怕的地方,就在接下来这个“认错没认错”的过程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警方很快锁定了张高平的小灵通号码,把人带回杭州。按理讲,像这种“最后接触人”,确实有必要查清楚,这没问题。 让人后背发凉的是,所有客观证据,很早就给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答案。 法医从王冬十个手指里的指甲缝,提取出一个男性的DNA型谱,一共八个手指里,都同一个人。拿去跟张高平、张辉做比对,结果非常干脆:完全不匹配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货车翻来覆去地查:驾驶室里、车厢里、座椅缝、车门把手,上上下下都找了一遍,找不出任何跟强奸杀人相关的痕迹。你别说体液、血迹,连个像样的打斗痕迹都没有。 换句话讲,物证这边给出的结论,是“不像他们干的”。 这时候,正常的侦查路径有两条选择: 要么承认“我们一开始怀疑错人了”,赶紧放人,重启排查;要么至少按“疑罪从无”的方向,小心翼翼把案子往前推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可在这起案子里,办案方向完全拧了。 预审交到了聂海芬手里。这位在当地被包装成“女神探”的警官,履历漂亮得吓人:经手三百多起大案,没有错案记录,破案率100%,央视给她拍专题,把这起案子命名成“无懈可击”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“无懈可击”的起点,就是先认定“就是你们俩干的”。 物证说不通,那就从人身上“找答案”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张高平被关进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办公室,双手被反铐在背后,那种姿势有个专业叫法,叫“苏秦背剑”。手腕往外拧,肩关节向后吊,一会儿整条臂膀就麻了。 那七天七夜,他基本没合眼,困得站着都能睡着。刚眯一会,就被掐醒,接着问。 问什么?是拿出现场照片对照吗?是带着他核对行车记录吗?都不是。 没有证据?那就发明证据!从中国第一“女福尔摩斯”到冤案制造者 问的是:“她那天穿什么?鞋是什么样的?你们在哪儿停过车?第一下怎么动的手?第二下怎么勒的脖子?” 他第一次说,被害人穿得挺厚;第二次说,可能就一件衣服。说错一次,挨一次打。每挨一顿,他的回答就接近“标准答案”一点。 就像老师出了一份卷子,正确答案握在自己手里,让学生反复猜,答错打手心,答对给口水喝。你猜到第几次,会全部答对? 张辉那边,也是同样一套操作。20岁出头的小伙子,被迫编造强奸细节,甚至被要求写“心理活动”。他后来回忆,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“说到他们满意,就不打我了。” 更黑色幽默的还不止这些。 早期的几份供述,是自相矛盾的。比如一个说作案时三个人都在驾驶室前排,